南通市海门区动物狂犬病疫苗定点免疫注射试点单位名单公示
2025年02月18日

新修订动物防疫法规定,对于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居民养犬行为,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海门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南通市海门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了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即犬只出生满九十日或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共同认定的免疫接种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和犬只信息登记,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

按照《关于开展财政采购动物狂犬病疫苗定点免疫注射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农业〔2018〕24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在海门区政府网站发布了2024年财政采购动物狂犬病疫苗定点免疫注射试点单位资格评选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共11家单位提交了材料。2024年10月10日,我单位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最后确定海门爱心宠物医院、海门康悦宠物医院、海门区恒爱堂宠物医院、海门派特宠物医院、海门区酷迪宠物店、海门新萌新宠物诊所、海门艾萌宠物医院、海门宝梖宠物医院、南通市崇川派特宠物医院叠石桥门诊部、海门宠初心宠物诊所、海门区欧尼宠物诊所作为我区2024年财政采购动物狂犬病疫苗定点免疫注射试点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电话:0513—8218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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